2006年2月10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时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公安大型诗歌朗诵会作品征集启事
  为深切缅怀公安英烈,弘扬浙江警察精神,激励全省广大公安民警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、建设“平安浙江”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,省公安厅和有关部门将于4月5日清明节前,联合举办“英雄颂”大型诗歌朗诵音乐会。现面向全省征集诗歌佳作:
  一、作品主题
  所有参加征集的诗歌均应高扬时代主旋律,以表现公安民警执法为民、无私奉献、英勇无畏、惩恶扬善的精神为基调,歌颂对象以现实的公安英烈、英模为主体,在此基础上,深化对时代英雄主义的开掘和讴歌。
  二、体裁形式
  作品须适应朗诵的需要,主题鲜明、语言明朗、音节铿锵,单篇篇幅在50至200行之间,组诗不在征集范围。
  三、评选录用
  本次诗歌征集将邀请著名诗人、文学评论家组成评委会,以质量为惟一标准,对所有来稿进行统一遴选,入选作品将在“英雄颂”大型诗歌朗诵音乐会上,由著名朗诵家、演员现场朗诵,并发给相应的奖金和证书。
  四、投稿要求
  参赛作品要求用A4纸打印(有条件的同时发电子邮件,E-mail:zjgaxc@163.com),以未经正式发表的作品为主。每位作者篇数不限。请写清作者真实姓名、年龄、详细通信地址、电话。截稿日期3月10日。参赛稿件请寄:杭州市民生路66号浙江省公安厅宣传处,邮编:310009,并在信封背面注明“‘英雄颂’诗歌作品”。
  浙江省公安厅宣传处